督察通报
第十一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0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组分别于本月12日、24日和25日例行岗位纪律作风和枪支、运钞车的检查。共检查值班室8个(11人)、网点9个(10人)、枪支23支、运钞车9辆(8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室情况:
押运办(李兴中)、金(枪)库(罗玉、邓军)、技防部(林浩容)、县政府(曾群、向成竹、陈文均)、城区变电站(赵嗣川)、电力仓库(李天贵)、县检察院(梁明红)、电力门卫(韩刚)
当班人员着装规范,佩戴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值班室清洁良好,记录完整。
二、网点情况
工行营业部(李明忠、王正江)、农商行淯江支行(李强)、电力收费大厅(樊锦奇)、农商行竹都支行(陈维)、工行中心路营业所(李茂江)、农商行汉安支行(汪光林)、农行南街营业所(刘洋)、农行营业部(刘清洪)、城商行(曾友才)
当班人员着装规范,警具、证件佩戴(带)齐全,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现象。
三、枪支情况
所检查23支枪中,有16支为押运中队日常使用,另有7支为备勤枪支。
枪弹分离保管,双人指纹开锁,24小时双人值守,领存登记清楚。
四、运钞车情况
川Q8327E(李刚)、川Q837L5(刘欢)、川Q380A1(葛进)、川Q095A3(黄建秋)、川Q279A6(王尚银)、川Q095A2(刘伟)、川Q095A1(罗健)、川Q280A5(刘伟)、川Q303B1
钞车普遍清洁,随车工具完整,记录清楚,驾驶员精神面貌良好。红桥、底蓬、加钞中队和工行、农行中队钞车车况良好;井口、水清、城区中队钞车车况较差,其主要原因是老化问题,钞车运行时间长,运行里程多,机械磨损大所致。
五、存在的问题
1、少数请销假制度意识淡薄。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宜宾市范围应请假。本月14日石乾外出到成都未向公司请销假。
11月18日晚,彭光德、刘志宏二同志不假不到,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培训。
2、个别执行规章制度欠严谨。11月25日杨勇、张驰二同志虽然接到有关人员临时押运需使用枪支的口头通知,但在未见公司领导批示的情况下,没有主动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
3、枪支维护保养普遍存在欠仔细不到位的情况。押运人员绝大部分缺乏枪支维护保养常识和技能,存在敷衍了事。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市公司检查,枪管枪托有灰尘,枪支内部有污垢,枪芯部件无润滑油滋润,长期使用造成枪械磨损严重以致发生故障,这一现象在公司较为突出。
4、押运队伍中极个别人缺乏严于律己,上岗期间存在着装不规范,肩章、证件不佩戴等违规行为。
六、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违规违纪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石乾、杨勇、张驰、彭光德、刘志宏给予批评教育,并各处罚50元。
2、对押运队伍中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各中队认真检查,有类似情况的应予纠正并整改。
特此通报
二0二0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