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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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石变电站执勤点有关问题的情况再次通报
和对责任人喻惠民的处理决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2月25日(正月十四),公司再次进行节日期间安全和岗位纪律作风大检查。在高石变电站执勤点督查发现,当班保安员喻惠民对上次公司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除饭厅没有开空调外,其余问题仍然未加整改,并增加新的安全隐患:床上枕边放有4部手机,其中两部正在充电,电烤炉上烘烤衣物;厨房生活垃圾和值班室垃圾均未清理,一切依然如旧,无任何整改。
鉴于喻惠民同志工作极不负责任,指出的问题不加整改,我行我素,缺乏组织纪律,安全防范意识淡漠,其行为与自己从事的安保工作相违背。为了再次教育和警示本人,让他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等相关公司,经公司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严肃处理:
给予喻惠民同志严重警告处分,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罚150元。
希望各执勤点要以高石变电站执勤点为镜子,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措施,落实整改,保障辖区安全。各执勤点要加强岗位纪律作风的教育,保障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客户单位提供安全的优质服务,为公司健康发展做出员工应有的贡献。
附:以上情景详见照片。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