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三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组分别于本月17日和18日对城区和乡镇网点开展岗位纪律作风检查。共检查值班室13个(17人)、网点10个(11人),现将情况通报于下:
一、值班室情况
押运办(张波)、金(枪)库(罗玉、邓军)、技防部(林浩容)、原农商行门卫室(胡登琪)、县政府(陈文均、向成竹、曾群)、检察院(梁明红)、电力仓库(孙凤祥)、故宫酒业(姜方贵、邓毅)、电力门卫(韩刚)、圣亚凯(姚代军)、桐梓林变电站(龙正云)、天宜锂业(朱仕刚)、高石变电站(喻惠民)
值班室当班人员绝大部分着装规范,佩戴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清洁较好、良好,记录完整。
二、网点情况
农商行淯江支行(李强)、电力收费大厅(李刚)、农行营业部(刘清洪)、农行南街分理处(刘洋)、农行体分处(王涛)、工行中心路(李茂江)、农商行竹都支行(吴永富)、农商行汉安支行(汪光林)、工行营业部(王正江、李明忠)、城商行(曾友才)
网点人员着装规范,佩戴(带)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
礼节礼仪表现突出的有:吴永富、李茂江、曹一平等同志。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同志所着服装上下色泽不协调,裤褪色明显。
2、个别值班记录不够完整。天宜锂业执勤点未记录巡查时间。
3、个别违规违纪屡教不改。高石变电站保安员喻惠民同志在2月11日(除夕)和2月25日的岗位纪律作风检查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司先后对其通报和处理(祥见公司江保司[2021]07号和09号文件),但本人仍未吸取教训认真整改。3月17日,公司督察组对乡镇执勤点开展督察,喻惠民值班,床上用品凌乱,个人使用4部手机,有的在床上充电、香蕉和头盔放在坐椅上,床前桶内垃圾、餐桌上饭粒、油污未及时清理,饭厅电器随意摆放,一电源器下有积水。喻惠民同志着装不整,仪容仪表缺失精气神。
四、处理决定
鉴于喻惠民同志多次违规违纪,且经多次批评帮助和严肃处理仍不彻底改正,我行我素,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喻惠民同志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