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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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喻惠民同志多次违规违纪给予辞退的决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我公司派驻高石变电站执勤点保安员喻惠民同志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缺失,给执勤点和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影响执勤点安全。2月11日(除夕),公司在节前安全大检查中,指出其疫情期间对出入人员不戴口罩、不测体温、不登记是疫情防控不允许的;着装不规范;浪费电力资源,错误使用电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餐厨值班室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责令整改并给予严肃处理(详见公司江保司[2021]07号文件)。2月25日,公司督察组开展节日期间岗位纪律作风和安全大检查,发现其节前指出的问题不但没有整改,反而在电热器上烘烤衣物,诱发火灾的风险很大,公司再次对其批评教育和更为严重的处理(详见江保司[2021]09号文件)。3月17日,公司督察组再次到该执勤点检查,仍然存在着装不规范,餐厨和值班室物品任意摆放等问题(详见督察通报2021年第三期和2019年第十二期)。
鉴于喻惠民同志多次违规违纪,虽经多次批评帮助和处罚,但本人仍无觉悟和改正。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行政办公研究决定并提交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对喻惠民同志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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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