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四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为认真贯彻公司领导要认真吸取南充“4·21”枪支走火致人伤亡的重大教训,迅速对各执勤点开展举一反三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押运上要进一步加强枪弹领存管理和监督提示押运人员规范验枪,另外还要进一步培训守押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枪支,确保公司人、枪、车安全的指示。公司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针对重点突击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值班室18个(次)、22人(次)、网点16个(次)、16人、运钞车8辆、8人、枪21支。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室情况
农商行金(枪)库(杨勇、张驰)、技防部(刘光秀)、县政府(彭光德、陈兴荣、曾群)、城区变电站(赵嗣川)、电力仓库(孙凤祥)、检察院(梁明红)、故宫酒业(徐学宜、刘敏华)、电力门卫(吴永富)、押运办(张波)、新交警队(兰国华、陈刚)
值班人员除个别外,其他同志着装规范,佩戴整齐,仪容仪表端庄,均在岗。值班室清洁较好、良好,记录完整。
二、网点情况
农商行营业部(罗强)、工行营业部(李明忠、曹一平)、农商行淯江支行(李强)、电力收费大厅(樊锦奇)、城商行(曾友才)、农商行竹都支行(贺合均)、中行(李建)、农行体分处(万义超)
网点保安员着装规范,佩戴(带)整齐,仪容仪表端庄,均在岗。
三、运钞车情况
川Q8327E(顾小江)、川Q837L5(刘欢)、川Q7F163(罗书明)、川Q8S152(王尚银)、川Q095A1(罗健)、川Q033B1(李虎)、川Q279A6(刘伟)、川Q095A3(刘伟)
受检钞车驾驶员精气神佳,“两证”齐全,钞车清洁良好,随车工具齐全,记录完整。
四、枪支情况
红桥中队97-1 03020460、97-2 13126060、加钞中队97-1 02061052、97-1 10117137、工行中队97-2 13126273、97-2 12116935、底蓬中队97-2 10087482、97-2 12106288、井口中队97-2 12116520、97-2 13117455、水清中队97 式99110124、97-2 13117538、城区中队97-2 13126636、97-2 13076104、备勤97-1 03020543、97-1 05120018、97-2 13126212、97-2 13117781、97-2 13126067、97-1 03020426、97-1 03020352
枪弹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双人双锁,24小时双人值守,领存记录完整。
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无锈迹污垢。同志们在使用中都注意爱护枪支,轻拿轻放,杜绝暴力验枪等不规范行为。但弹药长期使用,磨损很大,有的变形。
本月枪支维护保养情况:
井口中队4次、城区中队4次、红桥中队3次、水清中队4次、加钞中队4次、底蓬中队5次、金库1次。
农行押运中队因执行加钞任务故未作检查。
五、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方向是好的,但少数人存在一些细节问题:
1、礼节礼貌素质仍然有待提高。有少数人在督察检查岗位纪律作风或公司领导到岗位检查时,总是没有规范的礼节礼仪行为即立正行举手礼并报告工作情况。
2、仪容仪表有待整改提高。仪容仪表是保安人员精气神的体现。那种着装脏、皱纹多,戴的帽子油汗圈打眼,制便服混穿,武装带和肩带松紧不协调,向下掉垮,不带防卫警具和佩戴工作证等不规范行为,直接影响个人形象和单位素质,应注意整改。
3、溜脱岗情况时有发生。溜脱岗主要在新交警队(踏水桥)门岗的保安员:4月8日下午5:30许,兰国华制便服混穿,正准备离岗被督察人员检查并批评教育;4月11日下午3:00许,兰国华值班门锁无人;4月14日晚7:20许,兰国华值班着便服,伏在桌上睡觉。4月28日早上7:00许,陈小刚值班,但无人在岗。
五、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兰国华同志在本月里多次违规,虽经批评教育仍未引起重视和整改,给予其警告,并处罚200元。
2、给予陈小刚处罚50元。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