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八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组分别于本月22日和24日例行对部分执勤网点岗位纪律作风和运钞车、枪支安全检查。共检查网点7个(7人)、值班室10个(12人)、运钞车8辆、枪21支。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网点情况
农商行营业部(罗强)、农商淯行江支行(肖建均)、电力收费大厅(樊锦奇)、城商行(曾友才)、农商行竹都支行(贺合均)、农商行江安镇支行(李刚)、中行(陈理中)
网点同志着装规范,佩戴(带)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肖建均同志系新员工,该支行工作人员向督察反映:该同志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文明执勤。肖建均同志的工作得到客户的认可和称赞,值得我们学习!为他点赞!
二、 值班室情况
金(枪)库(罗玉、邓军)、公司技防部(林浩容)、县政府(李福明、陈兴荣)、城区变电站(罗忠南)、电力仓库(张贤明)、县检察院(邓小军)、故宫酒业办公区(刘敏华)、故宫酒业车间(徐学宜)、电力门卫(王勇)、押运办(张波)
值班室除极个别外,着装规范,佩戴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
金(枪)库、技防部、县政府、押运办清洁良好,其它清洁较好,记录均完整。
三、 运钞车情况
川Q8327E(孙玉宏)、川Q837L5(刘欢)、川Q7F163(罗书明)、川Q8S152(王尚银)、川Q095A1(罗健)、川Q095A3(刘伟)、川Q279A6(刘伟)、川Q380A1(葛进)
驾驶员“两证”齐全,钞车均清洁良好。除两辆备勤车川Q095A3和川Q279A6无施救钢绳、盾牌、铁锹和对讲机外,其它钞车所配设备齐全。
川Q837L5钞车前轮磨损和右中门下侧掉漆严重。
川Q8327E车况一般,川Q095A3和川Q279A6车况差,其它钞车车况优和良好。
正常运行钞车值班日志、钞箱交接记录完整。
四、枪支情况
本次枪支采取分解检查,即每个队分解一支,共检查21支,其中备勤5支,中队使用16支。
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无锈迹污垢。枪弹分离,双人双指纹开锁,24小时双人值守,领存记录完整。
工行押运中队97-2 13126273枪支表尺下面固定螺丝和弹簧断裂脱落,影响表尺固定。
五、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同志们遵章守纪,克服炎热困难,坚守工作岗位,忠实履职,为保障客户安全付出了努力。但仍还存在一些不足:
1、上岗佩戴不全和责任意识淡漠。22日,故宫酒业办公区保安室,刘敏华同志未按规定扎腰带,外来停车未过问,当检查人员来到跟前仍然在专心玩手机。
2、责任心不够,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24日,公司例行枪支检查发现工行押运中队97-2 13126273枪支表尺下面固定螺丝和弹簧片断裂脱落,但未上报。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刘敏华同志身为副队长,是故宫酒业执勤点直接管理责任人,理应以身作则,模范带头遵规守纪,却带头违反公司制度。
给予刘敏华同志严肃批评,并处罚30元。
2、副队长代光超同志既分管和使用枪支,当枪支发生故障理应及时上报。李光弟、陈宇二同志负责枪支管理检查未及时发现其故障,存在管理不善。
给予代光超、陈宇、李光弟三同志严肃批评,并分别处罚代光超50元、陈宇50元、李光弟100元。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