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十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组于本月21日和22日例行岗位纪律作风和运钞车、枪支安全检查。共检查网点10个(12人)、值班室8个(11人)、运钞车8辆、枪32支。现结合平时了解情况通报于下:
一、网点情况
农商行营业部(罗强)、农商行淯江支行(肖建均)、邮储银行(刘志宏)、农商行竹都支行(贺合均)、中国银行(陈理中)、农行体分处(刘清洪、刘洋)、工行中心路(李茂江)、农商行汉安支行(蒋志彪)、农商行南街分理处(万义超)、工行营业部(曹一平、李明忠)
网点除个别同志外,其他同志着装规范,佩戴(带)整齐,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
二、值班室情况
金(枪)库(罗玉、邓军)、技防部(刘光秀)、县政府(陈兴荣、曾群、李福明)、城区变电站(罗忠南)、故宫酒业(刘敏华、徐学宜)、电力门岗(吴永富)、押运办(张波)
值班人员着装规范,佩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值班室清洁较好,记录完整。
三、运钞车情况
川Q837L5(刘欢)、川Q7F163(罗书明)、川Q8S152(王尚银)、川Q095A1(罗健)、川Q303A7(李亮)、川Q380A1(葛进)、川Q279A6(刘伟)、川Q095A3(刘伟)
受检钞车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磨损程度不同,其车况为三类:
1、一般:川Q095A1、川Q279A6、川Q095A3
2、良好:川Q837L5、川Q303A7、川Q380A1
3、优:川Q7F163、川Q8S152
运钞车随车装备齐全,清洁优良,“两证”齐全,记录完整,驾驶员仪容仪表端庄。
四、枪支情况
加钞中队:97-1 02061052、97-2 10117137
农行中队:97-2 13126739、97-2 12106296
工行中队:97-2 13126237、97-2 12116935
红桥中队:97-1 03020460、97-2 13126260
底蓬中队:97-2 12106288、97-2 10087482
水清中队:97式 99110124、97-2 13117538
井口中队:97-2 12116502、97-2 13117455
城区中队:97-2 13076104、97-2 13126636
应急中队:97-2 13117781、97-2 13126212
以下枪支存在共同的问题,固定枪管组件的螺丝遗失:
井口中队:97-2 12116502(掉2颗)
城区中队:97-2 13076104、97-2 13126636(均掉1颗)
农行中队:97-2 13126739(掉1颗)
工行中队:97-2 12116935(掉1颗)
红桥中队:97-2 13126260(掉1颗)
请各押运中队仔细检查,并分析查找遗失原因,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确保枪支完好。
枪支管理实行枪弹分离,双人双指纹开锁,24小时双人值守,保养良好,无锈迹污垢,领存记录完整。
新枪14支存于柜内保管无误。另有5支枪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9月18日调去效能测试至今未归还。
各中队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截止本月22日):
工行中队2次、应急中队1次、农行中队3次、红桥中队3次、底蓬中队4次、加钞中队3次、水清中队3次、井口中队3次、城区中队3次
五、存在的问题
从队伍整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同志遵规守纪、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但也有极个别人不注重仪容仪表,甚至违规违纪:
1、佩戴腰带松紧不适当,垮垮掉掉,影响精气神。
2、违规违纪自欺欺人。10月21日,农商行汉安支行保安员蒋志彪未戴证上岗,腰间佩带的警具却是空套子。
六、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第7款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蒋志彪同志批评教育,并处罚20元。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