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2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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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决 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2021年,我公司在省、市保安协会和市、县公安机关及市金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觉悟,全体员工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务实工作,辛勤付出,使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创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佳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广大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员工共同进步,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以下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9个)
井口押运中队 工行守押中队;
农行守护中队 电力仓库守护中队;
县政府守护中队 检察院守护中队;
农行押运中队; 水清押运中队;
技防部
以上受表彰的中队按人均100元奖励。
二、you秀中队长(14人)
何模平、张波、桂亮、邹俊、李天贵、黄明贤、王涛、林浩容、李燚、李福明、张进德、刘伟、罗小刚、王岩
以上中队长分别奖励600元。
三、年度先进驾驶员(5人)
葛进、王尚银、罗书明、罗健、李虎
以上驾驶员分别奖励600元。
四、先进个人(24人)
曾群、陈兴荣、陈长久、王勇、王正江、李茂江、樊锦奇、赵嗣川、姚代军、李刚(技防)、邓小军、曾燕、罗强、陈永勤、姜方鸿、陈刚、廖小林、李明忠、胡世英、魏强、邓军、罗永强、徐学宜、刘祥彬
以上同志分别奖励4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扬长避短,继续努力工作。公司全体员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的优良品质,在新的一年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保安服务各项工作中,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