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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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安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川华会宜审﹝2022﹞字第166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报分配方案如下:
一、 分配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以出资比例为原则进行分配。
二、分配细则
(一)依据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为2069455.27元。
(二)按照总公司要求:各区县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利润分配中,帐面资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3倍,可按100%比例进行分配。
(三)以公司总股本200万元为基数,对自然人股东按每万元派发股利9312.55元(含税)。
(四)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1862.51元,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万元7450.04元人民币。
妥否,请批示。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7日
主题词:利润 分配 报告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