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武装押运员在押运车长的指挥下,必须实行规范化服务,坚持贯彻人不离钱、人在钱在的原则。其职责是:
1、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坚持双人武装押运,坚持规范着装,穿防弹衣,戴头盔。
2、负责领取枪支、子弹、枪证。免检证,通信器材,警具,按规定验枪、验弹、验证,佩戴好枪支子弹。
3、运钞车出发前负责通知和提醒司机检查车辆状况。
4、严格执行武器弹药、警具及技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得违章操作。
5、严格保密金库设施、出入库时间、钞车运行路段、守卫人员、防卫人员、防卫装置等,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无关人员泄露。
6、钞箱上、下运钞车时(或到达营业网点后)两名押运员必须双人下车按规警戒,确保安全。
7、押运中,负责押运过程中所押钞箱(袋、包)的安全护卫,不担护其他任务,严禁押运人员清点款项或单独掌管钞箱(袋、包)。
8、严守岗位,严格按规定执行任务,不得介入与押运安全无关的事。
9、保持通讯畅通,运钞途中定时与值班员保持电话联系。
10、遇有突发事件,沉着机智、忠于职守、勇于并善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坚决完成任务。
11、熟悉护卫目标情况,熟记有关部门、有关领导通讯号码,熟悉掌握手中武器、报警通讯、技防技能。
12、尽职、尽责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密切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