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库员管理制度(守则)
一、努力学习,关心政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确保库款安全;
二、遵守劳动纪律和守库制度,执行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三、严禁酒后上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四、严禁在守库室(电视监控室)会客、饮酒、搞娱乐活动;
五、按规定着装,佩带武器,在岗期间,枪不离身;
六、上下岗要及时交接枪弹,规范验枪,认真填写交接登记簿;交接人、枪支号码、子弹数量、交接时间要表实相符;
七、上岗后要认真检查、按时开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技防设备始终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八、在岗期间不得按打非公务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通讯线路;
九、双人守库,共同负责,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发现违章,应予劝阻,劝阻无效,立即报告;
十、发生警情,正确判断,按照预定方案采取果断措施遏制不法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