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押大队安全检查制度
di一条 目的
为全面检查守护押运运行情况,规范管理,切实查找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确保守护押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第二条 范围
守押大队各中队运行情况及全体员工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责任者
分管守押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负责人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 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规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流程,查隐患为中心的基础上,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并制订安全检查细则。
(4)公司和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中队(部门执勤点)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以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拒绝或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不足,及时改进问题。
2、 安全检查的方式与内容
(1)公司分管守押副总经理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汇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上报公司总经理。
(2)守押大队长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汇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上报公司。
(3)分管守押副大队长每月进行不少于二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汇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上报公司。
(4)守押大队各中队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公司解决。
3、隐患整改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凡是中队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分管人员;凡是分管人员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守押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准推明天整改。
4 、附则
本制度由守押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