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驾驶员工作岗位职责
di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尽职尽责、团结互助、密切工作。
第二条 做好押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保证押运车辆车况良好,备足油料,每日检查油、水、电、气是否正常,报警灭火器材性能是否良好,带好行车有关证件,确保安全行驶。
第三条 做好每次出车情况登记、起止地点、日行公里数、用车单位、派车人员及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四条 严格按照押运路线行驶,遇有情况听从车长指挥,需改变押运路线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按备用路线行驶。
第五条 押运途中发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以及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或纠纷,应本着确保押运目标安全的原则,坚守岗位,在有关部门的指挥下,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处置。
第六条 押运途中保持高度警惕,车辆不得熄火,不准搭乘装载与押运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第七条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坚持安全、礼貌行车,如遇情况受阻,应及时与有检查部门或执勤人员联系,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尽快起程,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第八条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严格按规定将运钞车停放于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动用车辆或借与他人使用。
第九条 不得开霸王车,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头天醉酒未恢复正常);
第十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