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七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安全)组于本月5日、21日、22日和26日开展岗位纪律作风、运钞车、枪支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岗位纪律作风以农商银行北乡网点为检查重点,现将情况通报于下:
一、检查情况
本月检查网点31个/次(32人/次),其中农商银行北乡所有11个网点、南乡9个网点(怡乐、仁和、底蓬、夕佳山、蟠龙、五矿、万里、强壮、留耕)、城区3个网点(农商银行营业部、农行体分处、农行营业部);值班室12个/次(天宜锂业、桐梓林变电站、圣亚凯、高石变电站、金库、押运办、电力新办公楼、技防部、县政府、检察院、电力仓库),19人/次;运钞车13辆/次、13人/次、枪支47支/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1、个别押运中队在执行押运任务中,操作规程尚未完结便停止操作。
2、7月5日接农商银行反映(并附图片),城区押运中队在周坝加钞时,杨林胸前挂枪,双手扶摩托身体靠坐在摩托上,未规范警戒。
(二)、工作责任心不够
1、7月1日接天宜锂业反映:该项目部5月18日夜间电缆被盗,6月17日才发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了解,5月18日当班人为朱仕刚。
2、7月21日,督察(安全)组在抽查中发现城区押运中队运钞车川Q8S152前右面被擦剐,但该队未向公司相关人员报告。
(三)、相关客户单位反映问题
1、天宜锂业:除反映该执勤点电缆线被盗要求赔偿外,还反映保安员未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着装不整,制便服混穿等。
2、农业银行:……希望双方沟通努力,在安保方面尽力减少对我们扣分点。
3、电力公司:保安员存在着装不规范;个别说话语言不尊;大门栏杆失控经常不放下。
4、农商银行:保安员有玩手机、抽烟、睡觉,未持警具护卫接送钞箱等。
公司7月22日在农商银行北乡11个网点检查中发现,有替客户办理业务、有着装不整、纽扣不扣全、未带警具、未戴证上岗、有未扎腰带、脚穿凉鞋等。
三、对相关问题的处理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对区乡网点记录完整,着装规范,佩戴(带)整齐,仪容仪表端庄,受客户单位肯定的阳春李高平、四面山彭彩丽、井口潘德莲、井口邮储罗成友四同志予以表扬。
天宜锂业和高石变电站执勤点通过整治后有明显改变,记录完整,值班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当班人员仪容仪表端庄,予以表扬。
(二)、农商银行北乡网点对检查指出存在不足的同志要引起重视,认真整改。区乡同志高度分散,集中学习实难做到工作与培训两不误,鉴于公司客观上对你们教育培训指导不够,因此,本次不作处理,但下不为例。
(三)、杨林身为副中队长,理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杨林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第8款、第14款之规定,给予杨林警告并处罚200元。
(四)、朱仕刚执勤期间履职不够,麻痹大意,疏于防范,致客户单位上10万元的电缆被盗的严重后果,给公司也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14款规定,给予朱仕刚警告并处罚200元。
(五)、城区中队运钞车被擦剐,虽然中队自费维修,但事发后不报告的行为是不对的,也是公司管理制度不容许的。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第8款规定,给予城区中队警告并处罚50元。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有始以来,本月是客户单位反映问题最多的一个月,涉及的中队要引起重视,加强管理,认真整改,要象天宜锂业和高石变电站执勤点那样,针对问题作实实在在的整改。公司各部门也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提升服务质量,让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追求目标。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