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十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宜市金保安发[2024]17号《关于开展2024年10月安全检查的通知》和市公司《2024年第五次安委会暨生态环保工作(扩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公服集团江安金盾保安公司督察(安全)组按总经理杨俊安排部署,于本月9日、28日、29日、30日分别对网点、执勤点、钞车、枪弹、进行安全大检查,结合平时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据检查资料统计,本月共排查网点20个/次(23人)、执勤点23个/次(29人)、运钞车30台/次、枪支60支/次、弹药1574发。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点情况
中行(陈理中)、中心路工行(李钰)、工行营业部(李明忠、贺合均)、农行体分处(万义超)、农行南街分理处(郑孝洪)、农行营业部(刘洋)、宜商行(胡伦)、邮储银行(冉先军)
二、执勤点情况
新电力公司值班室(欧明均)、新电力公司大厅(李茂江、王祖华)、电力收费大厅(陈明松)、技防部(沈霞)、旧电力公司门岗(韩刚)、故宫酒业(徐学宜、邓毅)、110变电站(赵嗣川)、电力仓库(冯钢)、检察院(顾小江)、县政府(陈兴荣、唐志能、肖刚)、金(枪)库(王建军、胡学再、彭光德、王祖云、邹云、邓军)
三、运钞车情况
川Q303A7(刘伟)、川Q7F163(罗书明)、川Q837L5(刘欢)、川Q8S152(李虎)、川Q033B1(刘伟)、川Q380A1(葛进)、川Q8327E(刘伟)
四、枪支情况
本月检查枪支60支/次、弹1574发,其中日常使用枪支8支、弹40发、备勤2支、弹10发、库存20支,无配弹。
五、好的方面
网点、执勤点员工着装规范,佩戴(带)齐全,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情况,执勤点清洁卫生较好,各项记录完整。
运钞车“两证”齐全,交强险、商业险均在有效期内,应急救援工具、应急防卫器材、通讯工具完好,各项记录完整,驾驶员精神面貌佳。
枪支和弹药分离保管,双人双锁,24小时双人值守,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枪弹账实相符,领存登记完整。
本月23日,公服集团环安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对我公司在安全工作上做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
因中(建)行中队工作特点,在完成本职工作后主动到公司协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每周对二、三、四楼进行卫生大扫除,特此对中(建)行中队提出表扬。
六、存在的问题
1、本月12日,市公安局检查我公司枪(弹)库提出:值班室视频监控无回放功能;入侵报警系统延时太长;枪弹库大门单人单锁。以上问题均完成整改。
2、个别中队在车长下车观察周边情况,还未打手势示意下车时,车组人员就已下车,应立整立改、按规操作。
3、政府中队人员每日就餐时间应错开本单位上下班高峰,合理安排就餐时间。
从本月的检查来看,队伍总体情况是好的,望各中队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续抓实抓细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