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第十一期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市金保发[2024]78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和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宜市金保安发[2024]19号《关于开展2024年11月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公服集团江安金盾保安公司督察(安全)组按总经理杨俊安排部署,于本月25日、26日、27日分别对网点、执勤点、钞车、枪弹、进行安全大检查,结合平时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据检查资料统计,本月共排查网点19个/次(22人)、执勤点21个/次(27人)、运钞车24台/次、枪支60支/次、弹药1150发。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点情况
中行(陈理中)、中心路工行(李钰)、工行营业部(李明忠、贺合均)、农行体分处(万义超)、农行南街分理处(郑孝洪)、农行营业部(刘洋)、宜商行(胡伦)、邮储银行(冉先军)
二、执勤点情况
新电力公司值班室(欧明均)、新电力公司大厅(李茂江、王祖华)、电力收费大厅(陈明松)、技防部(林浩蓉)、旧电力公司门岗(王勇)、故宫酒业(刘敏华、徐学宜)、110变电站(赵嗣川)、电力仓库(冯钢)、检察院(顾小江)、县政府(肖刚、刘鹏、杨林)、金(枪)库(彭光德、王祖云、王建军、胡学再、邹云、邓军)
三、运钞车情况
川Q303A7(刘伟)、川Q7F163(罗书明)、川Q837L5(刘欢)、川Q8S152(李虎)、川Q380A1(葛进)、川Q8327E(刘伟)
四、枪支情况
本月检查枪支60支/次、弹1150发,其中日常使用枪支8支、弹40发、备勤2支、弹10发、库存20支,无配弹。
五、好的方面
网点、执勤点员工着装规范,佩戴(带)齐全,仪容仪表端庄,无溜脱岗情况,执勤点清洁卫生较好,各项记录完整。
运钞车“两证”齐全,交强险、商业险均在有效期内,应急救援工具、应急防卫器材、通讯工具完好,各项记录完整,驾驶员精神面貌佳。
枪支和弹药分离保管,双人双锁,24小时双人值守,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枪弹账实相符,领存登记完整。
本月14日、15日,公司开展第四季度一线员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97-2防暴枪拆装考核前五名:张健、李生剑、代光超、桂亮、邹俊,守押人员安全理论知识竞赛前五名:桂亮、罗书明、葛进、罗小钢、李虎,护卫人员安全理论知识竞赛前五名:肖刚、姜方贵、李茂江、李天贵、王尚银,对以上获得名次的同志提出表扬。
六、存在的问题
1、运钞车车载系统无一键报警装置及语音对话功能车载端无法向平台端发起。技防部已和北斗土桥公司对接,将于近日内优化完善车载系统,切实提高使用效率。
2、备勤钞车川Q303A7因油路故障不易启燃,中(建)线钞车川Q380A1大灯老化、亮度不够,均已安排及时维修。
3、本月4日,金(枪)库值守人员邓军在当班期间睡觉,违反守库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邓军同志处罚200元,并作书面检讨。
4、本月15日上午10:04分押运员李兴中交还枪弹时未进行验枪,违反枪弹领存流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李兴中同志提出严肃批评,并扣绩效200元。
5、个别守押人员在上岗期间未戴工作牌,已立即整改。
6、押运办抽查金(枪)库监控视频无记录,已立即整改。
2024年只剩最后一个月了,望各中队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做好每一项安全工作,在任何时候对安全工作都不能有一丝的轻视和懈怠,彻底稳控岁末年终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特此通报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