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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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决 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2024年,我公司在省、市保安协会和市、县公安机关及公服集团市金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全体员工齐心协力,迎难而上,认真履职,务实工作,辛勤付出,圆满完成公司年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使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创安全生产零事故的佳绩。这一成绩的取得是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广大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员工共同进步,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以下2024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4个)
农行守护中队 电力门岗守护中队
检察院守护中队 县政府守护中队
以上受表彰的中队按人均100元奖励
二、you秀中队长(4人)
王涛、张进德、黄明贤、韩刚
以上中队长分别奖励800元
三、先进个人(10人)
胡伦、万义超、李钰、姜方贵、刘长虹、王祖华、李茂江、曾涛、魏强、廖小林
以上同志分别奖励600元
四、先进工作者(2人)
贺士琼、沈贵英
以上同志分别奖励8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扬长避短,继续努力工作。公司全体员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友爱的团队精神和遵纪守法的优良品质,在新的一年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保安服务各项工作中,为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司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