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韩刚同志奋力扑救火灾的表彰和奖励决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2015年11月7日凌晨2时许,我公司电力中队副队长韩刚同志在电力公司门卫值夜班时,发现值班室对面的大众餐馆突然发生火灾,浓烟伴随着熊熊的大火冲出房顶,大火夹着爆炸声,眼看火势正在蔓延,有可能殃及其他商铺。韩刚同志知道餐馆内平时还备有液化气罐,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他不顾个人安危,沉着、冷静,一方面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另一方面利用客户单位的消防器材,熟练地铺设消防水带,迅速连接并打开消火栓,提着水枪对着着火点进行灭火,控制住了火势,他同随后赶来的消防人员一道迅速将大火扑灭,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到了一名保安员应尽责任。事后,消防人员感概的说:“要不是你在时间控制了火势,挨着商铺就要遭殃,也为我们扑救争取了时间,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了弘扬韩刚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救火灾的大无畏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韩刚同志见义勇行为予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200元。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我们应学习韩刚同志忠于职守、具备良好业务技能知识和见义勇为的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体现良好的公司形象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