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隐患整改的函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贵大队第201901号“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于本月6日收悉。贵单位在2019年4月22日的路查中,查获我司员工杨勇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们深感震惊,同时,为没有管教好员工感到自责和惭愧。为认真吸取事件教训,教育员工引以为戒,不再重蹈覆辙。现将我公司的具体整改措施报告于下:
一、找当事人约谈
我司在收到贵大队“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的第二天(即7日)即找违法当事人杨勇约谈,由公司总经理杨俊、办公室主任李光弟对其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要求认其吸取教训,认真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整改,不得再犯。同时,端正态度,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二、责令杨勇写出书面认识
为使违法当事人杨勇对其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公司决定,杨勇向公司作出书面检查,视其认识和态度,再作相应的处理。
三、按照贵大队“建立健全公司驾驶人管理台账”的要求,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建立健全了驾驶人管理台账,并报贵大队备案(台账附后)。
四、建立健全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
我公司历来对驾驶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非常重视,已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比如,《运钞车限速规定》等。每个季度开展驾驶员培训,学习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组织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比赛等活动,增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提升其驾驶技能,每个季度评选先进驾驶员,年终评选驾驶员,为安全驾驶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贵大队“现场安全隐患通知书”是对我公司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于我们及时发现隐患,完善管理制度,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我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