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着装规定
为了保证保安员具有队伍严整、仪表端正、守纪律、有礼貌的良好形象,纠正当前在着装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制订本规定:
1、保安员上岗执勤(一般门卫、守护、巡逻)任务时,按规定着保安制服,肩章、领带、帽徽、臂章、武装带、自卫棍和上岗证;执行守押任务时,押运员、驾驶员统一着押运制服,着防弹背心,戴头盔,佩戴上岗证、持枪证。
2、保安员上岗执行不适宜着装的任务时,经公司允许可不着保安制服,应当穿便服。
3、保安员着装应当整洁,注意仪表仪容,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和佩戴首饰。
4、着装的保安员在街上和公共场所,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准背手、袖手、搭肩、挽肩和嬉笑打闹、骂脏话。
5、严禁保安制服、便服混穿,严禁将制服和徽章符号、持枪上岗证件私自转借非保安人员使用或保管。
6、违反规定者,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