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1801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公司督察组于本月16日和18日开展守押岗位纪律作风和运钞车、枪支安全检查,检查值班室8个、15人、网点11个、11人、运钞车7辆、枪支19支。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室情况
受检值班室有:电力南屏山仓库(李天贵持防卫警具在库房周边巡查),电力110变电站(罗忠南)、电力公司门卫室(韩刚)、农商行金库(彭光德、王建军)、技防部(林浩容当班,因事向罗学军请假外出)、电力莲花园仓库(吴永富)、县政府值班室(该中队全体队员上岗,保卫县“两代会”召开期间的安全)。
上述值班人员着装规范、佩戴(带)齐全、仪容仪表端庄、值班室清洁卫生,记录完整。
二、网点情况
农商行竹都支行(樊自强)、天然气收费大厅(罗德龄)、农商行江安镇支行(常治勇所着制服陈旧、大盖帽偏大,不协调,仪容仪表则体现精气神不足)、工行营业部(王正江)、邮储银行本部(罗成友)、农商行南街支行(孙林)、农行营业大厅(刘清洪)、农商行本部(陈维)、电力收费大厅(李茂江)、农商行淯江支行(李强)、城商行(曾友才)。
以上网点保安员规范着装,证件、防卫警具佩戴(带)齐全、仪容仪表端庄,认真履职。
三、运钞车情况
川Q380A1(葛进)、川Q E211(马玲)、川Q095A1(刘伟)、新车(红桥线罗书明)、川Q095A3(何小兵)、川Q095A2(王尚银)、川Q280A5(石乾)。
车况良好,随车设备、工具齐全、清洁。驾驶员能遵守公司限速行驶规定,安全驾驶。押运人员着装统一,防弹背心、头盔和证件穿戴(带)齐全。
四、枪支情况
水清线押运中队97式99110124、97-2式13126212;城区线押运中队97-2式13126067、13126636;井口线押运中队97-2式13117455、12116502;加钞中队97-2式13076104、10117137;底蓬线押运中队97-2式13117781、97-1式03020426;红桥线押运中队97-1式03020352、97-2式13126260
以上使用枪支维护保养良好,子弹完整。库存枪支7支,1支有故障,保养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近期守押人员迟到、脱岗、着便服上岗等情况时有发生:
1、本月11日下午,城区线押运中队叶科迟到,且电话失联,公司安排人员接替时,叶科回到岗位,中队推迟20分钟出发接收钞箱。
2、本月26日下午2:00许、30日下午1:00许,电力仓库守护中队王勇在城区110变电站值守期间,擅自脱岗,被市电力公司检查发现,并转告我公司要求对其处理。
3、本月30日下午4:00许,电力仓库守护中队刘庆国在莲花园上岗期间着便服。
六、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第二条5款、14款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对叶科、王勇、刘庆国三同志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 并给予叶科处罚50元;给予王勇处罚150元;给予刘庆国处罚50元。
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在2018年中争创员工。
二0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