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1707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督察组于本月25日和27日分别对押运和守护岗位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共检查守护网点14个、15人;值班室9个、13人;运钞车7辆、枪支21支,现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乡镇网点情况
乡镇邮政网点17个,虽未逐一检查,但工作正常,没有不良反映。
二、城区网点情况
城区网点执勤保安员着装规范,证件、防卫警具佩戴(带)齐全的有:
罗强、樊锦奇、曾友才、李禄贵、代路、罗德龄、李茂江、肖鸿、王正江、蔡储百、李清怀、刘朝友、刘清洪、汪光林、李强等。
值得一提的是王正江、李茂江、肖鸿主动积极引导客户,为客户服务百问不厌,客户主动向检查人员表示称赞。
三、值班室情况
值班室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记录完整,值班人员着装规范的有:农商行门卫室(张华)、农商行金库值班室(邓业奎、杨勇)、莲花园电力仓库值班室(刘庆国)、县政府门卫值班室(李光俊、刘鹏)、县体育中心(袁江平)、电力公司仓库(王勇)、中医院保安室(刘志宏、陈永勤、李显强)、电力公司门卫室(李华)。
四、押运情况:
1、运钞车清洁卫生良好,随车救援工具齐全的有:城区中队、井口中队、水清中队、农行中队、红桥中队、底蓬中队。
加钞中队缺少铁铲、拖绳。
2、枪支维护保养良好,经查阅记录,每月擦拭不下于4次,枪支无锈迹、灰尘等。
3、枪库值班人员严格按规定领存枪弹,并填写登记。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公司人性化管理,疏忽了对“车长”的确定,导致押运中队管理职责混淆。对此,公司于本月11日召开押运正、副中队长会予以纠正。
2、据农商行监控中心反映:押运员或解款员早上迟到的现象时有发生。
3、押运中队跨队顶班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此,公司为加强队伍管理,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跨队顶班作出了明确规定。
4、个别驾驶员忽视公司运钞车限速行驶规定,超速现象还是偶有发生:
7月13日8:53~8:59,苏军在大井叉路口至万里东大门路段限速为20~30km/h,实际时速达41km/h。当班车长李兴中。
7月21日8:46~8:56,苏军在大井叉路口至万里东大门路段时速达46km/h。当班车长李兴中。
7月14日8:44~8:49,石乾在大妙至底蓬路段限速为55km/h,实际速度为67km/h。当班车长李燚。
两人超速均达到20%以上。
5、个别网点保安同志以天气炎热为理由,上装少系一颗纽扣和未戴帽子,已责令整改。
五、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关于运钞车限速行驶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和第三条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苏军两次超速,予以严肃批评,并处罚人民币200元。
2、给予石乾超速处罚100元。
3、当班车长李兴中、李燚二同志监管不力,各处罚100元和50元。
二0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