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
八期
江安县保安公司编 2014年11月10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本月5日、9日公司领导带队,分别对武装押运和网点守护进行岗位纪律作风检查。此次检查,总体是好的,但也发现许多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现将情况通报于下:
一、好的方面
押运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戴证上岗,表现突出的王岩同志精神饱满,持枪规范,展示出押运队伍的威武与雄壮和不可侵犯;刘清泉、王钦、李清怀工作认真负责,对人热情周到;十五中队(县政府)、三中队(农行押运)值班室清洁卫生、记录详细工整,物品摆放整齐。
二、押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押运人员精力不集中、不严肃、不严谨。
1、农商行押运五中队在网点解款过程中,李兴中持枪一直与他人闲谈;杨林持枪未将注意力放在周边环境和押运钞箱上,精力不集中;队长范永jiu若无其事很不严肃地与检查人员打招呼。
2、农商行押运六中队押运出发前李定华持枪不规范,中队列队时,高矮顺序不分,带班队长尚未发出指令,队员便忙于上车。
3、从监控视频中看到,有的队员在车内睡觉,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将枪支置于一侧,有的在送钞至网点交接款箱时未加强警戒。
三、网点保安员存在以下问题:
1、押运员在接、送钞箱和ATM机加钞时,个别保安员未予随行护卫。
2、柳永远制服混穿,未戴证上岗。
3、尹庆穿花布拖鞋上岗。
4、樊自强未戴帽子和未随身佩带警具。
5、体育中心和中医院保安员值班室物品摆放零乱。
6、李茂江未戴证上岗。
7、刘志宏早退。
8、黄良才对公司领导和督察人员前来检查,坐着不动,缺乏应有的礼节礼貌,且未随身佩戴警具。
9、个别保安员忙于为客户办理业务或离岗为网点办理其它事宜。
四、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农商行押运五中队(A1)、六中队(A2)集中学习押运法规两天,责令整改。
2、给予柳永远、樊自强、李茂江、刘志宏四同志各处罚30元。
3、给予尹庆(多次违规)处罚100元,予以严重警告。
4、给予黄良才(二次违规)处罚60元,予以严重警告。
希望各部门、中队、执勤点接此通报后,认真学习,引以为戒、对照检查,严格要求、严于律己,做到操作程序化、规范化,以此提升保安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更好地为公司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