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1706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本月12日、23日、26日督察组对网点、武装押运、枪支列行检查,结合本月与各银行召开工作联席会的情况,通报于下:
一、网点情况
网点保安员绝大部分着装统一、规范,佩戴齐全。自觉性较强,认真履职,没有旷工现象。
邮政乡镇网点保安员执勤情况,据公司与邮政联席会反映,总体较是好,没有大的不良反映。
表现突出的有:张华、向成竹、陈文均、尹刚、李茂江、李清怀、刘朝友、李华、王正江、陈维、王钦、林鸿举、贺士彬等。
二、武装押运情况
23日早上,对武装押运列行检查,一是人员着装统一;二是押运人员按时到岗,双人领取枪支并验枪还在相关记录上签了字,均是严格按规程操作;三是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无灰尘、锈迹、损坏;四是枪库值班人员执行制度严谨,双人开锁,主动要求领枪人员监督关锁库门。
押运办肖小林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监控运钞车限速行驶,耐心提示,为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尽心尽职。
管理严谨、操作规范、协调配合默契,受到客户单位一致好评的中队是工行押运中队、农行押运中队。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制服混穿。本月12日农商行竹都网点保安员樊自强制服混穿,不按规范配搭。
2、客户单位反映:网点保安员有玩手机、打瞌睡的现象;邮政乡镇网点个别保安员有酒后上岗的现象。
3、个别押运中队押运员站位警戒和车上就坐位置不规范。在农商行院坝持枪人员在钞车尾箱侧边面对面“监督”解款员装卸钞箱。解款员坐“车长”位、押运员坐后排中间的情况时有发生。
4、个别驾驶员备勤车使用后,不按规定归还钥匙。本月19日,红桥中队驾驶员苏军调用备勤车川QE0211后,违反规定将钥匙存放在农商行门卫室,于22日上午经几人转手交回公司,缺少一把保险柜钥匙,公司将该保险柜钥匙配制后,苏军将该钥匙找回。
5、据农商行监控中心反映:早上,运钞车装箱后出大门,有队员在门口上车,疑似有队员迟到的现象。
6、个别人存在值班未签名的现象。本月19日,范值班未在枪支发放登记上签名。
四、处理决定
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人性化原则,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樊自强同志在本月初市公司监察部暗访和本公司中旬巡查中均存在着装不规范,且先前也因着装不规范受到过处罚,仍不吸取教训,予以严肃批评,并处罚50元。
2、苏军同志违反备勤车使用管理规定,致保险柜钥匙遗失,造成不良影响,予以批评,承担保险柜钥匙配制费10元,并处罚20元。
3、范同志身为一队之长,未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值班签名制度,予以严肃批评,并处罚50元。
希望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中队或个人要认真吸取教训,努力整改,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二0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