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1705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进入五月份,气温不稳定,时高时低,使人很不适应,队伍中有人着长袖,也有人着短袖,不统一。对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维护队伍的整体形象,要求后勤人员要努力解决服装问题,该换发的要发放到位,统一着装。
督察组遵从领导指示,采取定时与不定时,集中检查与分散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纪律作风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是好的,绝大部分员工自觉性强,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岗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职,着装规范,警具、证件随身佩带(戴),遭遇突发情况,都能及时上报,做好协调,五月份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一、记录完整、清洁卫生的值班室和着装规范的当班人员有:
农商行门卫室(胡登琪)、金库值班室(范、张驰)、县政府门卫室(孙凤祥、陈文均、李光俊)、中医院门卫室(陈永勤、钟传伟、吴雄)、体育中心门卫室(刘克平)等。
二、网点上着装规范,警具和证件佩带(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认真履职的有:
陈维、樊锦奇、李强、李茂江、刘清洪、刘朝友、李清怀、王正江、蔡储百、汪光林、代路、王钦等。
三、遵守限速规定,车辆清洁卫生、中队管理较好的押运中队有:
工行押运中队、农行押运中队、农商行水清押运中队、井口押运中队。
四、带病坚守岗位、吃苦耐劳表现突出的有:李燚、陈文均、杨林、彭光德、陈刚、王岩
5月28日晚上述六同志参加“国立剧专杯”中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安保工作,自始至终坚守在最艰巨的收票处和护栏网守护岗位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保安员目无组织纪律,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在队伍中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①、5月4日,公司组织员工开展健身体育运动会,农商行井口押运中队宁帅翔请假未获批准,未参加组织活动,影响比赛安保工作。
②、5月11日下午16:30许,井口线押运中队队员准备出发接收钞箱时,发现宁帅翔未到岗,大家很着急,队长张波不断用电话与其联系,但宁帅翔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公司得知情况后,发动员工多方寻找仍无下落,便及时向其家长通报,截止本日,宁帅翔既没有到中队上班,也没有向公司请假,公司也联系不上其本人,无故旷工达20天以上。据其家长讲,宁帅翔已到外地,具体情况不详。
2、个别保安员贪占公司财物。
5月28日晚参加“国立剧专杯”安保工作,公司发放给部分保安员用于现场使用的手电筒和伸缩警棍,结束时,尚有一支手电筒和一根伸缩警棍不知去向。
六、表彰、处理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督察组讨论报公司研究决定:
(一)、对在28日晚执勤中表现突出的李燚、陈文均、杨林、彭光德、陈刚、王岩六同志予以表扬,并各奖励人民币50元。
(二)、宁帅翔无组织、无纪律,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健身运动会,给予批评,并处罚人民币100元。
(三)、宁帅翔无故旷工20天以上,并且失联,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在队伍中造成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公司决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