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通报1610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 二0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现将督察组十月份岗位纪律作风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守护网点情况
本月23日,督察组对城区守护网点和值班室开展岗位纪律作风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是好的,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绝大部分着装规范、戴证上岗、警具随身佩带,未发现有脱岗、旷工等现象,也没有接到用人单位的投诉。值班记录清楚、卫生整洁的技防部;着装规范、整洁、精神饱满、仪容仪表端庄的有:李强、袁江平、樊自强、刘朝友、代路等。
守护上存在的问题有:中医院中队、电力中队、政府中队均有个别人制服与制服混穿。10月4日,李禄贵违规带家属在农发行门卫室值班、10月9日,李强与接钞持枪警戒人杨林聚在一起摆龙门阵,注意力分散和有失严谨。
二、武装押运情况
10月27日,对8个武装押运中队的枪弹开展检查,共检查枪支21支、子弹80发。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枪支维护保养良好,擦拭记录均在3~4次,登记清楚,子弹完好。押运人员着装统一、规范列队、佩戴齐全。执行任务中遇到特殊情况能及时报告并给客户单位联系沟通。没有发现因迟到或其它原因而影响押运工作的情况。押运队长何模平、副队长李兴中二同志,服从公司调派,不辞辛苦,努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武装押运存在个别中队钞车出现故障在维修中,调备勤车用脏后,本应主动地将钞车清洗干净,使其处于良好的备勤状态,却寻找理由和借口,迟迟不清洗等其它不良行为。
三、奖惩决定
根据《公司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给予着装佩戴(带)规范、仪容仪表端庄的李强、袁江平、樊自强、刘朝有、代路五同志予以表扬,并各奖励人民币50元。
2、给予服从大局,积极完成公司工作任务的何模平、李兴中二同志予以表扬,并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3、对少数存在轻微问题的个人予以不点名批评,下不为例。
4、给予违规人员李禄贵、杨林、李强三同志予以批评,并各处罚人民币20元。
希望各部门、中队、执勤点要教育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增强服务意识,号召向先进中队和个人学习,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好、抓落实。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