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花园电力仓库存在相关设施不全和安全隐患的函
宜宾远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分公司:
我公司自担负贵公司莲花园物资仓库的安全守护工作以来,得到贵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贵司仓库从洋码头搬迁至莲花园后,我守护人员多次向公司反映,该执勤点缺乏相关必备的设施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为此,我司也曾多次向贵司相关人员反映,但时至今日也未落实。故特函告贵司,予以解决。
1、仓库值班室没有接通自来水,饮水机也是坏的,给执勤人员的生活、工作带来极为不方便。
2、值班室没有桌椅,视频监控放在地上,给执勤人员观察造成困难。
3、室外无灯光照明,夜间监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4、仓库外四周堆放的电力材料、设备较多,并且比较分散,给守护带来一定的困难。按合同约定,我司执勤人员只负责仓库内财产物资安全,室外物资不属我公司守护范围,为此,室外物资若有被盗、损坏等现象,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请贵公司尽快完善相关设施,为执勤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有利于保护贵公司财产物资安全。
特此函告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