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庆“五一”劳动节长跑、拔河比赛的方案
为了庆祝“五一”劳动节,弘扬企业文化,丰富员工的业余文体生活,经公司决定:开展“五一”长跑、拔河比赛。现将相关规定告知于下:
一、长跑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2、比赛起始地点:长宁下场高速公路口(起点)~香炉滩水云居农家乐(终点)。
3、参加比赛人员:押运中队全体人员;守护中队正常上班人员除外,其余人员全部参加比赛活动。
4、比赛分组:每组6人,原则上以本中队人员组队;但多余人员和不足6人组队的,由活动领导组进行调配组队(详见名单)
5、名次与评定:此次比赛设个人和集体奖1、2、3名(奖励按方案执行)。
个人以速度快、时间短依次确定前3名;集体以参加人数的平均时间短依次确定前3名。
6、比赛方法:以队为主,先到先行,由队长领队。记录人作好时间记录,并由参赛人签字认可。
7、统一着装:押运人员下着迷彩服,上着保安体恤;守护人员下着新式保安裤、上着短袖;公司办公室人员下着黑色裤、上着保安体恤。
8、人员分工:总指挥杨俊、副总指挥朱惕非;
(起点):下场高速出入口处由陈永红、肖小林负责记录;(终点):水云居由万乾容、沈贵英、权春梅负责记录;贺士琼负责摄影;李光弟负责沿途安保巡视。
二、拔河比赛规则
1、拔河比赛以长跑分组不变。
2、拔河设1、2、3等奖(奖励按方案执行)
3、比赛分组:此次比赛分为14个组,组与组比赛采取抽签的形式产生。
胜者 产生1、2名 胜者
负者 产生第3名 负者
4、一轮胜出7组再抽签比赛,其中一组为(空白)直接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三轮有4组进入决赛,胜者与胜者争夺1、2名,负者与负者争夺第3名。
5、比赛裁判:李光弟、桂亮、何模平
三、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发扬团结互助,勇于拼搏的团队精神。
3、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突发事故的发生,有情况立即报告。
4、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请假报总指挥批准方可。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5、所到之处请注意环保卫生,不乱弃果皮等不文明行为。
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1日
附后:分组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