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保司〔2019〕18号
关于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决定
公司各部门、中队、执勤点:
2019年,我公司在省、市保安协会及市金盾公司和市、县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员工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务实工作,辛勤付出,使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创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佳绩。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的结果。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员工共同进步,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以下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2个)
农商银行井口线押运中队、县政府守护中队;
以上先进集体分别奖励1000元。
二、you秀中队长(11人)
陈宇、张波、王岩、代光超、桂亮、彭光德、李天贵、代路、李兴中、梁明红、肖鸿
以上you秀中队长分别奖励500元。
三、先进驾驶员(全年安全无事故)(3人)
葛进、王尚银、罗书明
以上先进驾驶员分别奖励500 元。
四、先进保安员(19人)
曾群、范贤友、陈刚、陈焱林、邹俊、樊科、王洪芳、常治勇、蒲松涛、王勇、刘清洪、赵嗣川、王建军、黄明贤、王正江、罗永强、权春梅、罗健(省)、凌云(市)
以上先进保安员分别奖励3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扬长避短,继续努力,在2020年中再立新功。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