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16年8月9日10:30,公司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总经理杨俊同志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和来自押运、金融网点、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执勤点夜间守护、巡查和门卫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江人社函(2016)45号《关于对江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二、审议公司《夜间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
杨总在会上宣读江人社函(2016)45号文件,对相关条文作了解释。他说:保安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上班,我们实行的是轮休制,无法保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时休假、休息。还有一些岗位,比如武装押运早出晚归,无法对他们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但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出8个小时;夜间守护、巡查、门卫等岗位,值班人员大多数时间却都在睡觉休息,因此,这些岗位很难界定是休息还是上班或是上班还是休息的问题。所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及川劳社办(2008)44号《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曾在2012年就获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去年公司改制,公司性质和名称都发生了改变,因此,新公司于本月3日向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对我公司各岗位进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该局于8月8日以江社人函(2016)4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今后大家监督执行,详细批复可查阅公司网站。
杨总讲到:为了健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根据江人社函(201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审议。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该“规定”合理合法,一致表决同意该“管理制度”的施行。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是一次依法明确企业和员工责、权、益的会议,杨总希望与会代表向员工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尽心尽责。
2016年8月9日
会议现场